成都增值税免转让唯一住房的需要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转让唯一住房的需要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详情如下:
1、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即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不足2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免征增值税;
2、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常见问答:
个税有变化吗?还是只有增值税由满五年减免变为满2年减免?
无变化。
本次仅涉及增值税的相关减免政策调整,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