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抚养孩子的一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如果父母离异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与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的失信情况不会影响到孩子。母亲同理。
一、未婚生育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1、非婚生的子女,在两岁以前通常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其一起生活的。此外,如果孩子的母亲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没有尽到义务的,也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孩子的父亲。由母亲抚养时,孩子的父亲应该主动支付起关于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必要支出,父母双方具体承担多少花销还是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孩子的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母亲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生父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自己应尽的抚养义务。
2、如果母亲或者父亲身体健康,且能够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条件,并且长期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在争夺抚养权方面更有优势,因为对于成长期的孩子,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其成活环境。
3、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岁之后,可以遵从孩子的意愿,并在各方面因素的考量下,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母之间其中一方。
4、如果孩子一直是由其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抚养,他们也有能力、意愿帮助自己的孩子抚养孙辈子女的,法院将会对抚养孩子的一方做优先考虑。
不管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孩子的生父和生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且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为孩子提供抚养费,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承担同样的抚养义务。
二、失信影响孩子上大学吗
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是不会影响子女的,因为征信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不同,并没有强制措施,只是影响借款人个人的信贷业务,与子女家人无关。但是如果银行金融机构起诉,那么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父母是“老赖”,对于部分政审严格的学校来说,孩子的资格审查很有可能无法通过,更严重的会影响参军、报考军校、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考试等。
三、什么情况下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有以下情况的,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情形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列为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如下:
1、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
2、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
3、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比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坐飞机,意味着无法带孩子去更远的地方或是国外旅游;不能给孩子购买一些保险产品等。
综上所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有六种。限制高消费的情形有九种。被列为失信人员对子女存在一定的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