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出资人和产权人不一致房子归谁
产权人。
出资人和产权人不一致房子归产权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房子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出资购房不能获得物权效力,但出资人可以依法向产权人主张债权。
二、房屋产权人是否是指房产证上所有人
房屋产权人一般可以认为就是房产证上的所有人,特殊情况下也有的产权人并不在房产证上面。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三、房屋的产权证和出资人不一样怎么办
房屋的产权证和出资人不一样应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房产归属。产权证明的出具流程:
1、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办理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并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