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若仅承认盗窃,人民检察院一般是不可以对其进行批捕的。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一、检察院上诉科不批捕取保候审的原因是什么
检察院上诉科对行为人不批捕而是取保候审的原因可能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的必要。
二、逮捕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为人民检察院。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三、批注逮捕是什么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