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款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2)违反真实意愿的借据,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愿订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产生的借条;
(4)有借据但没有实际支付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