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感情不和要离婚的,要看他们是否能就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无法证实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孩子可以与父母沟通,或者请第三方介入调解,以达到缓和矛盾,化解纠纷的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