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可以通过诉讼主张债权。一般而言,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仍有债权或者别的财产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在外部关系中,剩余债权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内部关系中,剩余债权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主张权利后,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