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子女有继承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
2、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享有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