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的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_x000D_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