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版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权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规定的事项不同。单行条例规定某一方面具体事项,自治条例规定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
3、制定的单位不同。单行条例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性质有哪些
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性质;
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地方性;
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民族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