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陡坡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公里每小时。具体如下:
1、陡坡转弯掉头这种情况下速度过快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主要是如果超过30公里每小时下陡坡的话,很容易出现刹车不及时,甚至是速度过快从而导致出现车祸事故;
2、并且在这个行驶的过程中要求司机不可以在下坡的时候进行超车,因为下坡进行超车,这一个过程中是非常危险的,而且不仅影响司机的判断能力,而且还有可能在高速行驶下出现追尾或者是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