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机动车管理和使用中的两个重要证件。驾驶证是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员已经通过国家规定的驾驶考试和审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证件;行驶证则是证明机动车确实被注册并已获得登记,是合法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证件。驾驶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和管理,行驶证由车辆管理所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核发和管理。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用途,因此不会一起发放。在机动车购置时,需要同时准备好驾驶证和行驶证,并分别向对应的部门进行注册和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持有人在使用机动车时需要同时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并确保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和行驶证的登记信息均符合规定。在行驶过程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道路检查等情况,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如未能携带证件或证件信息不符合规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或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