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嫁妆给付的时间。我们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女方父母给女方配置嫁妆,原则上视为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那么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女方父母给女方配置嫁妆,原则上如果不做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嫁妆视为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予,离婚时应该按照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离婚的时候女方陪嫁给谁
如果嫁妆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带走,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进行分割。
嫁妆一般是女方家庭在婚前赠与女方到男方家庭生活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二、用彩礼钱买的嫁妆,离婚时能否要回
如果彩礼钱是婚前获得的,则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嫁妆如果也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则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是婚后女方家赠与的,则只要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该嫁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要回部分。
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嫁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全部要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