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承担民事责任;
2、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4、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的侵害;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