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1、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5、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
4、刑罚不同,在刑事量刑上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