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实行的是区域性医保制度,即各省、市、自治区之间互相独立,其医保政策和报销范围也有所不同。但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医保待遇,各省市之间建立了跨市医保互认机制。这意味着参保人可以在异地就医时使用本省的医疗保障,但需要注意不同地区之间的医保政策和报销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异地就医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的医保政策,携带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社会保险关系随着人员的跨省移动而转移。社会保险基金的财产权利属于全体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和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