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知道营业税算增值税的方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税法允许抵扣的当期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_x000D_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_x000D_
第四条_x000D_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