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是夫妻婚后取得,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另一方不享有对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土地产生的收益,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一、婚前财产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投资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法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另有规定及夫妻双方有约定的财产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怎样分配承包地
离婚后分配承包地有以下几点: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合同或者领取经营权证的;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迁入另一方户口的;
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另一方婚后户口未迁入的,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不迁入一方主张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予支持。
三、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写女方一人的名字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