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基金公司设立程序流程
基金公司设立程序流程:
1.选定公司名称,确定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签订股东出资协议;
2.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验资;
4.申请营业执照;
5.刻制印、银行开户。
二、基金公司设立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基金公司设立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承诺函。股东对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承诺;
2.确认书;
3.申请报告等。
三、设立基金公司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基金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专业人员;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