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施工单位应与劳务单位及银行方签订三方协议《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协议》后,施工单位拿着建设单位给予的项目编码、劳务合同、三方协议去银行办理农民工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至工资专户,用于支付相应的农民工工资。然后,由施工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个人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该银行卡具有唯一性。
施工企业根据实名制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
由承包企业按照承发包关系向工资专户开户银行递交应发工资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