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的有效期一般是十年。护照持有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五年。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机制,由公安部规定。
二、护照的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特别提示: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5、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为7到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