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第一个阶段: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必须符合以上条件;起诉时需带上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孩子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的,还应提交财产、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先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第二个阶段: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其中开庭审理阶段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第三个阶段:判决。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后,一审离婚诉讼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离婚案件二审诉讼程序包括: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同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只要当事人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当然,若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下落不明的,也应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是诉讼离婚的特殊情形。诉讼离婚程序一般是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诉讼离婚时间的长短,根据法院审理的程序而定。另外,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一方如果在第一次诉讼判决后,想提起第二次起诉的,需要在六个月后再进行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申请诉讼离婚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和受理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登记立案。第二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2、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若经法院调解成功的,原告申请撤诉或者法院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效力等同于民事判决书。若调解不成,则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开庭审理阶段的核心是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四阶段:法院判决法庭辩论终结,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首先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具体如下: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