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_x000D_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_x000D_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_x000D_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_x000D_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_x000D_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_x000D_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_x000D_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