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院强制执行,关健是你要提供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如果你提供不了,法院又查不到,当然执行难了。如果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以冻结银行帐户,封存财产,拍卖财产等执行就不难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一、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二、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