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期间是否可以录音
可以,但是经法庭批准才可以进行。
由于不构成对法庭审判的干扰和法庭庄严气氛的破坏,任何一个参加公开审判的人,包括控辩双方及其代理律师、旁听人员、新闻记者,都可以进行记录;录音设备种类较多,有的可能会影响到法庭审判,因此,应设立审查制度,不影响庭审的可以录音;录像和摄影对法庭审判影响最大,原则上应予禁止,只在法制宣传或法律业务资料保存等特殊需要的场合,经法庭批准才可以进行。与前两者不同的是,可能进行录像、摄影的仅限于新闻记者、公诉机关和律师,由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不存在这种特殊需要,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法庭上录像、摄影。
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要求在法庭上录音、录像的摄影的当事人、旁听人员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有的法院的法庭记录不能忠实记录真实庭审过程,希望能够通过放开录音、录像来确保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尽管这种现象是非常少有的,但是在司法权威得以全面树立之前,我们应当体谅社会公众的这种担心。为平衡社会的监督与法庭审判秩序二者的矛盾,逐步做到用自动摄像头对法庭审判全程录像并保留音像资料或许是一个最佳办法。但是,最终让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满意的办法,还是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在全社会树立司法权威。当法官代表着正义,当法庭代表着公理的时候,没有谁会去要求录音、录像和摄影了。
开庭审理包括哪些阶段
(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针对本文的问题大家看完之后都明白了吧,在进行案件审理的似乎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对于有些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有些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庭审理情况来决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