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死人赔不起判刑吗
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不有支付赔偿费用的,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不会判刑。用人单位赔偿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优先赔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工伤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员工工伤死亡后,对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公司需要赔偿其近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而言,这些费用的支付标准按以下计算: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公司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规定需供养亲属的范围包括如下: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员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员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员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员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员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员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根据不同的对象按以下的支付标准:
(1)配偶每月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工伤死亡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力赔偿的,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工伤保险基金可以优先赔偿,再向用人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