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乘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5、公安局指定的旅游公司开出的旅游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发给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的身份证件。
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颁发护照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颁发代替护照的其它证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通过中国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