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章,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还有一些其他法律规章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章的,依照其规章。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章的,依照其规章。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