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到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到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到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4.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到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