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网购快递损坏怎么索赔?
快递损坏的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完全损毁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二)部分损毁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二、快递放在门卫丢失了谁的责任?
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快递人员打电话告知收件人将包裹放置在物业或单位门卫处,而收件人明确对快递员、物业管理人员、单位门卫表示不同意代收,但物业与单位门卫却接收了,则快递丢了,收件人既可以向快递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单位追偿损失。
《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这样,似乎觉得快递公司赔付3倍快递费是有法可依的。
但其实,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该规定中“三倍资费”的赔偿是基于一个大前提的:
根据《邮政法》规定,此法适用于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也就是说,“三倍资费”赔偿只适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而快递企业是经营性、盈利性企业,不属于邮政企业,故不能适用未保价商品最高赔偿不超过邮费三倍的规定。
快递放在门卫丢失了的话要分情况,如果是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把快递放在门卫的话丢失了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如果同意了的话,快递丢失就是物业的责任。
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