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包括吸毒举报在内的所有举报和投诉,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提供证据,凡是在投诉举报的时候如果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辅助,公安机关处理的可能性更高、更有利于被举报问题的解决。根据社会经验和法律常识可知,在举报他人吸毒的同时可附上如下证据材料:吸毒现场、吸毒工具、吸毒人员的照片、视频等影音资料;言语或文字交流中吸毒人员自认吸毒事实的手机短信、微信以及邮件等记录;吸毒事实曾被公安机关查获、处理留下的处罚决定文件等资料;如果吸毒者系自己的家庭成员,可以让吸毒者写下书面情况说明,表明自己的吸毒事实以及不再吸毒的承诺,这样的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向公安机关提交,作为一份客观存在的事实辅助证明被举报者吸毒事实的存在,更有利于被举报问题的顺利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