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实行每日防火巡查的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