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需要交印花税的情况有以下几点: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已失效)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7、企业办理汇票贴现,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8、信用证押汇。不需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