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执行住房。
1、若该房屋是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即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在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符合法律规定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或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仍然可以强制执行。
行动建议:
1、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配偶或债务担保人,同时申请对其房屋进行查封。
2、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被执行的,有三个月宽限期,当事人可以筹资还清债务,拿回住房,或是以预留的5-8年房租维持生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