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刷、管理和分发的,具有一定的规格和防伪措施。在企业申报增值税时需要使用专用发票,并且在进行发票领用、备案、分发等操作时,需要在相应的系统中进行在线验证。如果在进行专用发票领用或分发时,系统提示“未发行该票种”等错误提示,可能是以下原因之一:1.税务机关尚未进行发票信息备案:税务机关在印发新版专用发票时,需要先进行信息备案。如果备案工作还未完成或者异常,可能会导致无法进行专票分发和领用。2.发票已经注销作废:如果专用发票已经过期、遗失、被盗抢、涂改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被注销作废。此时企业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张发票,也无法进行专票领用和分发。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在进行专票领用或分发时出现了“未发行该票种”等错误提示,可以及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并进行查询和核实。如果问题确实由税务机关所造成,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诉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