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下列表现形式:1、以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2、以协作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3、从过付款中直接支付商业贿赂款项。4、以各种名义为委托拍卖单位或者业务协作单位报销费用。5、以人工费、劳务费等工资酬金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法律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