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警种是刑事犯罪的侦查警察,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就类似于经济犯罪的话,负责管辖的警种就是经侦部门。准确的来说,拒执罪的管辖机关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警种是刑事犯罪侦查警察,《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所谓“更为适宜”是指:
(1)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
(2)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
(3)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监督、考察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种的划分是比较详细的,有专门负责户籍调查的,专门负责对贩毒案件进行调查的,专门负责对经济犯罪进行调查的,但是这些都是在公安机关内部划分的,对报案人来讲,直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