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可以三个月报一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税费实行按季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虽然这一举措给中小微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在中小微企业做好按季申报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纳税人按月清卡,避免税控器具被锁:按季申报后税控器具并不是也只需按季进行网上抄报开票数据,一旦发生忘记清卡很容易产生次月税控器具被锁,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税控器具被锁的情况,则需携带税控盘、公章以及全部空白发票到当地税务机关重新发行。
2、按季申报,按月核算: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标的时间标准是纳税人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但是实行按季申报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上无法体现出连续12个月经营期的销售额。为此规模纳税人需要按月注意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累计数,防止超标未及时发现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书面说明,造成税收风险。
3、不可随意延期开票、人为调整申报数据: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认为开具发票后才会产生纳税义务。于是部分纳税人在季度开票金额快达到9万元时,通过延迟开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的义务。但是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多种情况,应区别对待。比如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等,所以在实际的操作中,纳税人要把握好开具发票时间与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不可人为地通过调整开票日期逃避纳税义务,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