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双重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共同承担债务;
2、双方债务必须先后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
(二)同时履行行使抗辩权的条件:
1、必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相互承担的债务已到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的;
4、必须对方对方的待遇和支付。
(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1、必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相互负债,相关,形成对价关系;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