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而另一半不出庭,处理结果会因另一半的诉讼地位的不同,发生不同的结果:1、另一半是属于原告的,不出庭参加诉讼程序,可以按照撤诉处理;2、另一半是原告,不出庭参加诉讼,同时被告有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另一半是被告的,在查明案件后,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其中另一半是被告的情形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就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拘传到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