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罚款没钱怎么办
某些种类的犯罪,如经济案件、涉及财产损害的案件等,在审判实践中,需要判处附加刑罚金的,通常都会在正式判决前明确通知被告人或者其家属的,在交齐罚金之后才正式宣判的,这样避免了判处后难以执行而使判决的严肃性受到影响的问题。实在有某种困难无法交齐罚金的,法庭也会酌情减免的,当然也是在正式判决前搞定的!
罚金是交给法院指定的账户,并取得收据,其副本存入卷宗。
法院罚金的适用对象
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罚金的数额
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