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官司需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一、诽谤官司需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到被告人常驻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二、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他人的行为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诽谤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相关的合法权益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是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收集相关的证据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诽谤罪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诽谤罪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犯罪行为地起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诽谤罪的常见情形有:1、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查看全文

诽谤罪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诽谤罪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犯罪行为地起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诽谤罪的常见情形有:1、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查看全文

诽谤罪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诽谤罪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犯罪行为地起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诽谤罪的常见情形有:1、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查看全文

打官司需要去对方所在地吗

打官司不是必须要到被告所在地,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查看全文

打官司一定要到被告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打官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就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起诉需要去被告人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查看全文

原告需要去被告的所在地开庭吗?

被外地法院起诉开庭要去,否则法官会作出缺席判决,丧失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开庭前应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并在开庭时核对到庭情况。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认罪认罚需审查真实性和合法性。若拒不出庭,可能会...查看全文

打官司是否一定要在被告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类案件的诉讼管辖规则,原告在起诉时应考虑具体案件类型,并根据被告的住所地选择合适的法院。被告是个人时,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诉讼管辖是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查看全文

合同纠纷原告需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合同纠纷原告可以不用去被告所在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地点可选择以下几种:1、合同纠纷的诉讼、仲裁管辖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或者方式确定;2、没有约定,一般来说被告也可以履行合同,签订合同并以标的物所在...查看全文

合同纠纷原告需不需要去被告所在地

合同纠纷原告可以不用去被告所在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地点可选择以下几种:1、合同纠纷的诉讼、仲裁管辖权,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或者方式确定;2、没有约定,一般来说被告也可以履行合同,签订合同并以标的物所在...查看全文

诽谤原告能要求被告赔偿吗?

询问当地主管部门确定 个人可以申请工租房吗? 用人单位可以代表职工申请公租房。用人单位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法律...查看全文

打官司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

可以,法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查看全文

打官司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

律师分析: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查看全文

打官司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

法律解析: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查看全文

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吗?

夫妻离婚案件管辖权规定:离婚起诉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离婚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律师分析: 不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查看全文

离婚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不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查看全文

起诉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起诉不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查看全文

起诉离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查看全文

离婚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原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