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的期间内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在就就医治疗后,是可以向有关的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且要求用人单位补偿的,当劳动者需要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的情况下,需要注意其期限吗?那么,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有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有期限吗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有期限吗
(一)如果工伤员工一直在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存在时间限制的。按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尽快申领,个人认为最长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期限。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有期限吗的法律知识。若是劳动者一直处于在职期间,一次性医疗补助的领取是不具有期限的,但是需要注意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