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有行政判决书、行政附带民事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判决书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行政附带民事判决书适用于被告对民事主体之问的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含形式的民事调解,实质为强制性的体现行政主体意志的行政调解)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一并审理时,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行政裁定书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调解书,适用于单独就行政侵权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经调解当事人不能达成或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