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赡养老人。
一、外祖父抚养外孙子女应具备哪些条件
外祖父抚养外孙子女需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外祖父有负担能力,即经济能力;(2)父母必须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如精神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收入等等);(3)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应该怎样办
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处理方式:
1、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是指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的子女;
3、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4、对于子女无法赡养老人的情况,不能要求国家赡养.对子女无法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没有赡养能力,仅限于没有责任能力的人,不能说缺乏经济实力、体弱多病、没有时间照顾老人是没有赡养能力的。
三、对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有什么呢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