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构成如下: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需为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非常明确,即故意。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在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及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未成年人违犯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一、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人主要指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成因?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