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
3、批准。对于符合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