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欠货款只有微信记录可以起诉。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只要微信记录可以证明与客户的欠款关系的真实存在,且提交的微信证据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条件,就可作为案件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