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向旅行社违约的维权方式可以优先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或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还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旅行社侵权如何赔偿
旅行社没有按旅游合同的约定,侵权了旅客合法利益的,依据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旅行社损害赔偿标准
旅行社损害赔偿标准: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旅游损害赔偿。(一)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旅游损害赔偿违约金;(二)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三)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的旅游损害赔偿金;(四)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五)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六)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的旅游损害赔偿金;(七)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旅游损害赔偿违约金;(八)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应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旅游损害赔偿违约金;(九)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应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旅游损害赔偿违约金;(十)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应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20%的旅游损害赔偿违约金。
“零负团费”对旅行社有什么规定?
旅游法针对低价促销、“零负团费”的现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行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制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有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法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同时,对于旅行社违反上述规定,也明确了处罚措施。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游客因他人交通肇事致死,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加油站向汽油里兑水客户要如何维权
加油站向汽油里兑水客户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