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预约挂号:参保人员应当首先通过医保网站或者电话等渠道提前了解目的地异地医院的医保政策和服务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预约挂号。 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就医时,参保人员需要根据异地医院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价格结算标准,缴纳个人自付部分,一般为20%至30%不等。 报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后,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异地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清单,向本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经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经办机构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未在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就医或住院需要到异地就医或转诊的,按照规定办理医疗费用结算。